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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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次真情帮教 少一次犯罪冲动
张怡珀

  从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女科长胡菲手中接过沉甸甸的一摞有关青少年维权方面的工作材料、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档案和调研课题,我为这个被授予杭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团队所感动。胡科长告诉我:2005年至2006年该科受理各类刑事批捕案件1047件1528人,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数为110人,占受案人数的7.2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作为批捕把守的检察官,不但要做到依法批捕,还要做好依法不批捕,最大化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以宽济严
  多给未成年人一次自新机会
  几年来,侦监科为了减少羁押造成的“二次污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以“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原则处理案件。
  如在审查姜茗盗窃一案时,承办人提出了无罪不捕的处理意见。姜茗是一个16周岁的外地聋哑人,2006年3月,姜茗因在公交车上伙同他人扒窃手机被抓获,认罪态度较好,并交代了以前的另一次盗窃手机的行为,被盗的手机也已追回。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又系聋哑人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据此,承办人提出了上述处理意见。
  对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办案人员更是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陈杰、楼艳等人的两起抢劫案,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在校学生。在审查这两起案件时,考虑到他们有的系未成年人,有的案发后主动投案,有的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退还,有悔罪表现等酌定从轻情节,于是对这两起抢劫案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定罪不捕”的决定。为了多给他们一次自新机会,侦监科的同志与他们谈心,主动约见家长,并和学校及时沟通,校方也出具了书面保证,承诺在取保候审期间加强教育监管。

  亲情化帮教
  让她尝到了被关爱的滋味
  胡菲还注重发挥科室3位女检察官特有的女性优点,在办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案件时, 注重“亲情化”。
  去年除夕,女检察官们惦念一位特殊的帮教对象——因投毒罪被判刑13年的叶玲。她们带上精心挑选的书籍和节日的礼物,冒雨赶往省女子监狱。6年前,时年15岁、刚读初二的叶玲因对一同学生怨而投毒被判重刑。面对铁窗,父母双亡的她,对生活失去信心,想“破罐子破摔”。在女检察官们的帮教下,她冰封的心田开始解冻,性格开朗了,积极接受改造。女检察官的节日问候、殷切叮咛,让从小失去母爱的她尝到了被关爱的滋味。她兴奋地告诉女检察官:她被再次减刑,并通过了机算机考试,参加监狱文艺队还受到表扬……

  预防在前
  当好校内校外法制辅导员
  侦监科把事先的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他们以杭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为法制教育基地,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开展以“六个一”为载体的青少年维权岗共建活动。即: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办一个法制宣传栏;开一条热线电话,设一只“心桥”信箱,结一个对子,听一次观摩庭(每学期选择一些贴近学生的案例,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今年8月,他们联合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街道金沙岗社区,举办了一场由浙大附中学生参加的“暑期小小模拟法庭”,让同学们通过场景的模拟,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使所有在场的学生和家长受到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9月,他们又在杭州财校等四所学校内开展一系列维权活动。(本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化名)